台灣職能治療研究與實務雜誌 審稿辦法
壹、 審稿流程
本刊具同儕審查機制且對外開放之學術期刊雜誌,投稿論文之審查分為二階段:格式審查與內容審查,凡作者投稿及送審之流程均經由本刊線上投稿系統完成。編者評論稿件,以編輯部邀稿為原則。各類論文稿件之審查為雙人審查制,審稿時間以兩週為原則。
貳、 格式審查
一、 不符合本刊撰稿格式規範者,由編輯部確定後,通知作者修正後再投。
二、 符合上述者,由主編、副主編做初步篩選,凡符合本刊之發行宗旨及嚴謹程度者,即由編輯部交付內部審查者作格式審查。
參、 內容審查
    一、 初審
  • 稿件格式正確及相關文件齊全後,由主編及副主編視來稿類別,優先推薦一至二位相關領域之外部審查者進行匿名審查。
  • 初審意見分為四類:可接受-極力推薦(以原文刊載或經編輯部負責小幅度修飾後刊載)、可接受-推薦(按審查人意見作小幅度修正)、可接受-勉予推薦(內容尚可,但需依據審查人建議作幅度修改成補充資料後再送審)、不可接受。
  • 初審時兩位審查者評定意見之等級均屬可接受,則由主編及副主編決定處理方式,但當兩位審查者評定的等級落於可接受與不可接受兩極端時,將送第三位審查者審查。
    二、 複審
  • 複審之審查指標同初審意見。
  • 依審查者意見修改,並請針對每位審查者逐項審查意見之回覆說明。作者需將修改後之文章,連同逐項審查意見回覆說明上傳至投稿系統,再由本刊交原審查者審查。
  • 凡審查者建議修正後不必送原審者再審即接受刊載之文稿,由本刊通知作者於三週內修改完畢後,並至投稿系統回覆。